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鲁迅作品
孔乙己

如何评价鲁迅文学作品中的孔乙己形象?

如题 希望大家都说说自己的看法…嗯…就这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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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“孔乙己文学”火了。

“学历不但是敲门砖,也是我下不来的高台,更是孔乙己脱不下的长衫。”

“如果我没有上过大学,那我一定心安理得地去打螺丝。可是没有如果。”

“读书让我不满足于现状,但又无力改变现状。”

那些曾经在课堂上嘲笑过孔乙己的孩子,长大后才发现,现在的自己像极了孔乙己:

读过点书,又混的不如意,干别的吧,又放不下读书人的身段,所以高不成低不就。

于是,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,在卷又卷不动,躺又躺不平之后,日渐和语文课本上的人物,狠狠地共情了。

小时候,语文课本告诉我们,《孔乙己》的中心思想,是通过对孔己乙后半生几个悲惨生活片段的描述,成功地塑造了封建末世备受科举制度摧残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,控诉了封建制度的罪恶,揭示了国民当时的昏沉、麻木状态。

然而,这个说法,可以应付应付考试,但却无法解释,大清朝早就亡了,封建制度早已消散,这个100多年前的虚构人物(《孔乙己》写于1918年),为何能够穿越时光,获得当下年轻人的共鸣和喜爱。

答案就藏在鲁迅喜爱《孔乙己》的理由中,鲁迅的学生孙伏园曾问鲁迅先生,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,他最喜欢哪一篇,他答复说是《孔乙己》。孙伏园用一句话概括了鲁迅告诉他的理由:

“《孔乙己》作者的主要用意,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。”

带着这个视角,让我们重温《孔乙己》。


了不起的开头

余华曾经说过,《孔乙己》他看了无数遍,但直到35岁时重读,才发现这个开头多么了不起。

《孔乙己》的开头很特别,它没有直接介绍孔乙己,而是介绍起了鲁镇的酒店的格局,做工的人的吃食,“我”的经历;而作为小说的主人公,孔乙己直到第三段的末尾才出现。

而这也正是这个开头了不起的地方,他选取了酒店这个公共空间,塑造出了一

个以“做工的人”为代表的底层世界。这个底层世界有几个特点:

一是,等级明显,短衣帮站着喝,穿长衫的进屋坐喝;金钱决定一切,四文铜钱一碗酒,十几文一样荤菜。

二是,底层并不纯洁和无辜,虽容易说话但小气,防着羼水,唠唠叨叨缠夹不清。

三是,整体氛围压抑,掌柜是一副凶脸孔,主顾也没有好声气。

正是把这些写透了,等孔乙己上台后,才能一下子写尽他在“环境中的尴尬”(余华的说法)。

首先,孔乙己的实际地位和短衣帮无二,但他虽然站着喝酒,却是唯一一个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

其次,虽然在背地里好吃懒做,手脚不干净,但在酒店里,品行却比别人都好。从不拖欠,欠了也会很快还清。

再次,压抑的氛围教人活泼不得,但只有孔乙己到店,才可以笑几声。

《红楼梦》有一回叫“尴尬人偏遇尴尬事”,孔乙己就是这样的尴尬人。孔乙己的自我评价,和实际的社会地位,存在着巨大的差异。

但他却试图用脱不下的长衫,假装的大方,来维持自己最后的尊严和体面,而当这种努力被戳穿时,孔乙己就在尴尬中走向了可笑与可悲。而这,就是鲁迅所说的“对于苦人的凉薄”。

由酒店格局讲到社会分层,又由底层秉性讲到社会氛围,最后自然而然带出孔乙己,而这一切又是如此丝滑如此圆融地彼此交织在一起,真的是大师手笔。


旁观者的视角

而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点,是小说叙事者的选择。

这个故事本可以由孔乙己讲出,也可以由酒客和老板讲出,但鲁迅为何偏偏选择由咸亨酒店里的小伙计“我”来讲?

这是一种“第一人称限制视角”,只能写“我”的所见、所闻、所感,“我”所未见、未闻、未感,作者就不能僭越去代写。这个视角的局限性,在别的小说里可能是一种缺陷,但在鲁迅这里,这个角度是唯一恰当且合适的视角。

因为视角受限,孔乙己的故事主要分成两部分:

第一,人前的故事,靠的是“我”在酒店的所见,排出九文大钱,“茴”字的四样写法,用手走到酒店,等等。

第二,人后的故事,靠的是“我”在酒店听到的对话,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,偷到丁举人家里又被打等等,都是通过酒客、掌柜和孔乙己的对话叙述出来的。

人前的故事,主要写出孔乙己的迂腐和可怜;而人后的故事,在写出孔乙己的可怜之外,还多了一层对酒客与掌柜的审视。

最典型的,孔乙己被丁举人打的故事,是在掌柜的一再追问之下,才由“一个喝酒的人”讲出来的:

“有一天,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,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,取下粉板,忽然说:“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。还欠十九个钱呢!”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。一个喝酒的人说道:“他怎么会来?……他打折了腿了。”掌柜说,“哦!”“他总仍旧是偷。这一回,是自己发昏,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。他家的东西,偷得的么?”“后来怎么样?”“怎么样?先写服辩,后来是打,打了大半夜,再打折了腿。”“后来呢?”“后来打折了腿了。”“打折了怎样呢?”“怎样?……谁晓得?许是死了。”掌柜也不再问,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。”

一件如此血淋淋的事,却被掌柜和酒客当成了一个漫不经心的八卦,不但没有任何同情,还要被嘲笑“发昏”。掌柜听完了继续慢慢地算账,掀不起任何波澜。

北大教授钱理群说:

“鲁迅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横遭迫害的不幸,他更为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和反应。”

用鲁迅自己的话说就是:

《孔乙己》的主要用意,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。”


看与被看

说到这里,就不得不提鲁迅一直关注的一个主题:

看与被看。

这是鲁迅在众多小说中反复运用的结构模式,比如《祝福》中乡下老女人特意跑过来听祥林嫂讲阿毛被狼吃了的故事,《阿Q正传》最后人们都来围观阿Q上刑场,《药》中人们伸着脖子看夏榆被砍头,甚至《示众》连故事都没有,直接只有一个场景:看犯人。

具体到《孔乙己》中,“看与被看”可以换算成一个更好理解的说法:

酒客和掌柜把孔乙己的不幸当成了一出戏,在欣赏和把玩孔乙己的苦难。

而让人悲哀的是,除了掌柜,那些嘲笑和耍逗孔乙己的酒客,可能都是一些和孔乙己处境差不到哪里去的人。然而,弱者和弱者之间,往往并不是互相珍视和帮助。他们对更上者可能是跪舔的,但对同类通常却是更加无情。

鲁迅在别的地方说:“勇者愤怒,抽刃向更强者;怯者愤怒,却抽刃向更弱者。”弱者向更弱者抽刃,杀伤力更强,因为只有弱者才知道在哪里下刀才最痛。

孔乙己没有进学,又不会营生,唯一脱不掉的是那身长衫,唯一改不了口的是“之乎者也”和“君子固穷”。而在这二者背后,不过是一个可怜人对“读书人”这个还有点体面的身份最后的坚持。

然而,哪里痛往哪里捅,酒客们偏偏就要说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”,偏偏要问“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”,并在孔乙己意料之中的窘迫与不堪中获得无限的快感。

所以,不但“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”,整个小说也充满了笑声。孔乙己在人们的一次次奚落中,成为了一个笑话。被人拿来取乐,仿佛成为他生命中唯一的价值。

“窃书不能算偷”的辩解是苍白的,“不要取笑”的哀求是无用的,成年人的世界,已经没有他的位置,他想在孩子的世界里寻找点慰藉,却只得到了“我”的不耐烦,和一群孩子的哄笑。整个世界都没有容身之地,孔乙己也就走投无路了。

最后,“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”。杀死他的,不仅仅是“何家”和“丁举人”等更上者,还有残酷与冷漠的同类看客,他们用戏谑与麻木,消解了孔乙己不幸的严肃性,剥夺了孔乙己这个“苦人”最后一丝慰藉的可能。

但你要真的要找杀人凶手,却好像又进入“无物之阵”,找不到对手。就像鲁迅说的,看客以及看客形成的传统,是一个“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”。所以,你有没有注意到,《孔乙己》整部小说,只出现了一个名字。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,不需要具名,因为每个人都是凶手。


可仔细想一想,其实“孔乙己”这个名字,也不是他的本名,不过是别人从描红纸上的“上大人孔乙己”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取的一个绰号罢了。

这个绰号,可以安在100年前的一个穷书生身上,也可以安在100年后迷茫彷徨不知如何安身立命的年轻人身上。

而跨越百年,两者的共同点,不只是那件脱不下的长衫。

—The End—

先生的经典,值得一读再读。

我相信长大后再读,肯定有不一样的收获。

作者:魏春亮

来源:亮见,ID:liangjian0624

编辑于 2023-03-09 20:14

以前觉得自己是观众

现在发现自己也是穿着长衫,站着喝酒的那个人。

知道茴的四种写法,却比不上十九文钱。

发布于 2016-07-06 17:09

对孔乙己,鲁迅其实抱有两种不同的情感。评价这个形象的时候,应当结合封建专制制度下的科举制当时的社会影响,切勿把孔乙己的某些值得同情的方面抹杀掉。建议阅读丸尾常喜的《“人”与“鬼”的纠葛》。

以下内容是我写的课堂作业的片段。

孔乙己每每出现,都会受到众人的嘲笑,挖苦他的伤痕背后的偷书之行,嗤笑他在进退两难之时使用“君子固穷”、“者乎”这类难懂的词为自己做辩解。屡试不中的孔乙己,即使知道“回字有四样写法”,在人们的心中也只能是一副落败者、无成者的形象,无功无名,受到人们的嘲笑。在科举制度下,考取功名几乎成为了人们衡量一名书生水平的唯一标准,穷困潦倒、空有一腔四书五经之学问的孔乙己得不到世人的认同,在那个凉薄的时代,一度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,尽是被不断地戏弄、被不断地看轻。正如丸尾常喜先生所写到的,知识分子的知识的脆弱与精神的穷困,使孔乙己在严酷的现实中面对着“隔绝与寂寞”。在这个层面上,鲁迅对孔乙己似乎多了一份同情。然而孔乙己身上也有令人无法忽视的的一面,即“窃书不能算偷”这一类的精神胜利法,以及孔乙己背后所展现的荼毒旧社会知识分子的科举制,这些都是受到鲁迅批判的。这么看来,对于与“科举鬼”有相似之处的孔乙己一类,也是被鲁迅的笔锋直指的对象。

为什么说是”一度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“呢?

先看原文片段

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,笑着对他说,“孔乙己,你又偷了东西了!”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,单说了一句“不要取笑!”“取笑?要是不偷,怎么会打断腿?”孔乙己低声说道,“跌断,跌,跌……”他的眼色,很像恳求掌柜,不要再提。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,便和掌柜都笑了。我温了酒,端出去,放在门槛上。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我手里,见他满手是泥,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。

丸尾常喜先生对这一段的分析很透彻:

”跌断……“这句话已经不是精神胜利法了(还记得孔乙己狡辩”窃书不能算偷“这类的精神胜利法典型行为吧?),对于孔乙己开始,是他不能不维持的最低的面子,表示着在他的内心世界还存在着求生意志,这一求生意志对掌柜恳求不要再说了。

”我“从柜台里出去,在孔乙己面前弯下身子,这一动作象征着”我“从闭锁的状态中(之前”我“对孔乙己的态度是完全不一样的,以前是“我想,讨饭一样的人,也配考我么?便回过脸去,不再理会。”)跨出了一步。”我“在孔乙己满是泥的手上发现了他的求生意识,开始触及到他的”寂寞“。

所以其实在故事的最后,“我”已经不是几个月以前的那个少年了,对于孔乙己,我想“我”的心中肯定多了一份理解和同情。

编辑于 2018-01-05 19:54

穷酸读书人的形象。骨子里确实还留着读书人的风骨,看着看着就笑了,笑着笑着就哭了的人物形象。因为他的身上有你。

发布于 2016-06-29 18:37

当时讲这篇文章的时候,我能理解主题,但我觉得最让我难过的不是主题体现的部分。

“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,可是没有他,别人也便这么过。”

第一遍看的时候,读到这里就顿住了,好像心上压着什么东西让人喘不过气,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内涵,但就是让人很难受。

发布于 2020-02-21 22:41

鲁迅的文学里,构建了一个乡土中国的世界。在这个世界里,每个人都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影子。

所谓乡土的世界,因为古代城市的生活,可能还不如乡土。毕竟没有公共厕所的城市,可没有现代化的生活。

但于此同时,城市意味着脱产,意味着脱离了脱离了低级的劳动,城市里的人们可以有更高一点的追求。

而乡村又是所有城市的根,毕竟真正纯粹的城市人太少了,而古代的富人们也会在乡里置地,起宅院,也会有乡村式的生活。

中国古代的秩序在乡村。

乡村中有儒家的君子,小人,有孔子的仁,孟子的义,还有朱熹的天理人欲。

这中间秩序井然,但是秩序本身在崩塌。当秩序变化的时候,究竟是秩序本身出问题了,还是人出了问题?

孔乙己是读书人。但是他过得好吗?

他是唯一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。

穿长衫代表着身份地位,但是这身份地位却没有为他带来生活的富足。又或者,他有能力活下去,但是他却好吃懒做。

长工们站着喝酒,他也站着喝酒。长工们赚自己的钱喝着酒,看到孔乙己却敢于调笑他,因为他虽然身份高却活的凄凉,还不如长工们。

而他作为读书人的唯一体现不过是,茴字有四种写法。这有什么用呢?或者对唱功有什么用,对我有什么用呢?

这能够证明孔乙己是读书人,可是正因为他是读书人而生活凄凉,就更容易招致嘲笑。

这仅仅是嘲笑吗?

君君臣臣父父子子,儒家说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,拥有者不同的权力以及义务。这就是天理,天理是人应该怎么活着。士农工商,各有分工。

而酒馆则是秩序之外的人性,有些话其他地方不敢说,不必说,但是酒馆处可以说,而且三教九流各类人物汇聚,就很有意思。

孔乙己代表着失败的读书人。礼教的影响力减弱,人们生活的重点转移到了金钱,商业发展,长工们可以获得足够的收入,每天喝点酒。这时身份没用,只有金钱有用。但是如果礼教还有作用,于是孔乙己还穿着长衫,而其他人没穿。

礼教的秩序维系着乡土中国,但是当人性展露,长工们又嘲笑这孔乙己。你看这礼教有什么用?读书,读的是四书五经,三纲五常,可是这三纲五常能让你有权力地位吗?

礼教是秩序,但是读书读不出礼教。那个时候,朝廷也停了科举,读书读不出秀才,就更没用了。

孔乙己成了礼教本身无力的注脚。

说句不好听的,读书人好吃懒做难道不是常理吗?难道读书是因为勤劳,农民不勤劳?只不过懒的方面不一样,想要躺在人民头上懒,这才是古代读书人最大的读书动力,而孔乙己的问题是懒吗?

是他没有资格站在人民头上。如果可以,他就穿着长衫,坐在酒馆里喝酒了。

礼教的无力在于,秩序本身已经没办法适应时代。读书好,读成了孔乙己,难道还好吗?

礼教的威慑力在于,他不是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写着,而是存在于乡土中国的每个人的脑海里。

在观念的世界里,每个人都有着清晰的定位,都有着各自的权力与义务

这个观念在那个时代里,是闰土的一声老爷。

这个观念在今天的时代里,又是什么呢?

我们谁又活成了孔乙己,被路人指指点点。

编辑于 2021-10-29 19:43

发布于 2023-03-22 16:38

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《孔乙己》中有这么一段,其实是可以反映他人品和道德素质的:

孔乙己幸而写得一笔好字,便替人家钞钞书,换一碗饭吃。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,便是好喝懒做。坐不到几天,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,一齐失踪。如是几次,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。孔乙己没有法,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。但他在我们店里,品行却比别人都好,就是从不拖欠;虽然间或没有现钱,暂时记在粉板上,但不出一月,定然还清,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。

鲁迅写这段,其实是透露了孔乙己是有能力通过劳动喂饱自己的,也不是迫不得已落到这地步,去干偷窃的事情。混成那样,只是因为懒。

而下面这件事情,其实也交代了他的品行,按照现代人的到底观念,已经低于基本的道德底线了:因为懒,抄书的活不干了,还把委托人给他文房用具、书籍一并据为己有都卷走了。

假设当今有个快递员嫌工作辛苦,不想干了,还顺带把快递公司的车子、人家委托他送的快件一并据为己有,逃走了,这事情一定会遭到全网的谴责。孔乙己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,好吃懒做,而且没有什么节操廉耻。

说到这里,也就知道他所谓的“品行”是什么了:他虽然不赊欠酒钱,但那是是用偷窃得来的钱。所谓“品行比别人都好”,只是站在店员的角度,对一个不赊账的酒客的好评,店员是不会理会这钱是不是来路正经,是不是他自食其力挣来的。

而证明他“善良”情节里的给孩子施舍零食,其实也是用偷来的钱。

因此,说他是个可怜的人,没错,但也算不得什么好人

编辑于 2021-10-12 09:44

如果你现在是一个落魄的大学生,当你回到农村,或者去工地打工,你就会发现,你自己就是孔乙己。

发布于 2020-02-22 04:42

初中读书时,学到了鲁迅先生的《孔乙己》。说出来怕大家笑话,这篇中心思想满是讽刺封建制度压迫、显示迂腐读书人被阶级所累的故事,我每读一次便哭一次。


现在的段子总是要套入孔乙己那段“读书人的事…也算是偷吗”的话,我不爱看这些,并且总是感到遗憾。


大家恐怕只记得带着“孔乙己”这个假名字的酸臭书生好吃懒做,可鲁迅先生直到过了多年也记得他 “ 想教'我’写字、总爱把小孩们叫过来有时一人发一颗茴香豆、人品却比别人都好从不拖欠酒钱。”


我小时候读书,想象力丰富,读起来脑子里全是小人画一样,觉得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却是个豁达之人——考不上秀才就罢了,竟成了众人的笑柄;偷了地主家一本书看,竟活生生被打断了腿;侥幸活下来有了力气爬到酒馆,竟还是被众人所嘲。日子这样肯定活不下去,于是鲁迅再没见到过孔乙己——他兴许、定然是死了吧。

且自杀,且他杀。


比起书上一味说教的讽刺封建,我更愿意相信鲁迅先生悔了自己没给过他好脸色,讽刺的是众人无悲悯的丑恶嘴脸。


恶小,所以大家都为了,善小,鲁迅那时却不懂得。孔乙己无疑是好吃懒做之人,行偷鸡摸狗之事,是最底层的人,又是读过圣贤书的人,但我看到通篇更写到他其实是个善良的可怜人。


也许我丝毫没有原则,这种脾性我是定然当不了法官的,可再想想,我不就是个普通人么,又不需要评判些什么,我擅长的不就是“以己度人”吗?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公平正义,我就选择同情些可怜人,又有什么错呢?生活中的我,因此能原谅所有,又有什么错呢?


偶尔想起这篇文章,我又总觉得鲁迅是在告诫些什么,大概是在告诫人情冷暖吧。只是从那以后,我再也没嘲笑过谁。


高中班上有位同学有些大舌头,又有些单纯和傻,他也同样变成了孔乙己,大家欺负他笑话他,他也不当回事,有时被打也还还手。我却是唯一和他在路上打招呼的女生,彼此还经常分享阿衰的漫画。


想到那位同学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了,应当不会再有孔乙己的遭遇,有次家长会见到过他妈妈,是非常漂亮温和的人,这样的妈妈教出来的孩子也很温和,祝福他未来一切都好罢。




明媚的诗人。

编辑于 2018-10-07 15:52

鲁镇的酒店的格局,是和别处不同的: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,柜里面预备着热水,可以随时温酒。做工的人,傍午傍晚散了工,每每花四文铜钱,买一碗酒,——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,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,——靠柜外站着,热热的喝了休息;倘肯多花一文,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,或者茴香豆,做下酒物了,如果出到十几文,那就能买一样荤菜,但这些顾客,多是短衣帮⑴,大抵没有这样阔绰⑵。只有穿长衫的,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,要酒要菜,慢慢地坐喝。

我从十二岁起,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,掌柜说,样子太傻,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,就在外面做点事罢。外面的短衣主顾,虽然容易说话,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。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,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,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,然后放心:在这严重监督下,羼⑶水也很为难。所以过了几天,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。幸亏荐头⑷的情面大,辞退不得,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。

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,专管我的职务。虽然没有什么失职,但总觉得有些单调,有些无聊。掌柜是一副凶脸孔,主顾也没有好声气⑸,教人活泼不得;只有孔乙己到店,才可以笑几声,所以至今还记得。

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他身材很高大;青白脸色,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;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。穿的虽然是长衫,可是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,也没有洗。他对人说话,总是满口之乎者也⑹,教人半懂不懂的。因为他姓孔,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“上大人孔乙己⑺”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替他取下一个绰号,叫作孔乙己。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,有的叫道,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!”他不回答,对柜里说,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便排出九文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,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孔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⑻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
听人家背地里谈论,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,但终于没有进学⑼,又不会营生⑽;于是愈过愈穷,弄到将要讨饭了。幸而写得一笔好字,便替人家钞⑾钞书,换一碗饭吃。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,便是好喝懒做。坐不到几天,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,一齐失踪。如是几次,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。孔乙己没有法,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。但他在我们店里,品行却比别人都好,就是从不拖欠;虽然间或没有现钱,暂时记在粉板上,但不出一月,定然还清,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。

孔乙己喝过半碗酒,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,旁人便又问道,“孔乙己,你当真认识字么?”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,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。他们便接着说道,“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?”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,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,嘴里说些话;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,一些不懂了。在这时候,众人也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
在这些时候,我可以附和着笑,掌柜是决不责备的。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,也每每这样问他,引人发笑。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,便只好向孩子说话。有一回对我说道,“你读过书么?”我略略点一点头。他说,“读过书,……我便考你一考。茴香豆的茴字,怎样写的?”我想,讨饭一样的人,也配考我么?便回过脸去,不再理会。孔乙己等了许久,很恳切的说道,“不能写罢?……我教给你,记着!这些字应该记着。将来做掌柜的时候,写账要用。”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,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;又好笑,又不耐烦,懒懒的答他道,“谁要你教,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?”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,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,点头说,“对呀对呀!……回字有四样写法⑿,你知道么?”我愈不耐烦了,努着嘴走远。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,想在柜上写字,见我毫不热心,便又叹一口气,显出极惋惜的样子。

有几回,邻居孩子听得笑声,也赶热闹,围住了孔乙己。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,一人一颗。孩子吃完豆,仍然不散,眼睛都望着碟子。孔乙己着了慌,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,弯腰下去说道,“不多了,我已经不多了。”直起身又看一看豆,自己摇头说,“不多不多!多乎哉?不多也⒀。”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。

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,可是没有他,别人也便这么过。

有一天,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,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,取下粉板,忽然说,“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。还欠十九个钱呢!”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。一个喝酒的人说道,“他怎么会来?……他打折了腿了。”掌柜说,“哦!”“他总仍旧是偷。这一回,是自己发昏,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。他家的东西,偷得的么?”“后来怎么样?”“怎么样?先写服辩⒁,后来是打,打了大半夜,再打折了腿。”“后来呢?”“后来打折了腿了。”“打折了怎样呢?”“怎样?……谁晓得?许是死了。”掌柜也不再问,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。

中秋之后,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,看看将近初冬;我整天的靠着火,也须穿上棉袄了。一天的下半天,没有一个顾客,我正合了眼坐着。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,“温一碗酒。”这声音虽然极低,却很耳熟。看时又全没有人。站起来向外一望,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。他脸上黑而且瘦,已经不成样子;穿一件破夹袄,盘着两腿,下面垫一个蒲包,用草绳在肩上挂住;见了我,又说道,“温一碗酒。”掌柜也伸出头去,一面说,“孔乙己么?你还欠十九个钱呢!”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,“这……下回还清罢。这一回是现钱,酒要好。”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,笑着对他说,“孔乙己,你又偷了东西了!”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,单说了一句“不要取笑!”“取笑?要是不偷,怎么会打断腿?”孔乙己低声说道,“跌断,跌,跌……”他的眼色,很像恳求掌柜,不要再提。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,便和掌柜都笑了。我温了酒,端出去,放在门槛上。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我手里,见他满手是泥,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。不一会,他喝完酒,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,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。

自此以后,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。到了年关⒂,掌柜取下粉板说,“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!”到第二年的端午,又说“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!”到中秋可是没有说,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。

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——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。 [2]

一九一九年三月。



孔乙己就是鲁迅本人

酒店里分为两种人 穿长衫在里面喝酒 穿短衫在外面站着喝酒的

“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”

孔乙己是站在穿短衫那一边


孔乙己爱给人教一些破烂“什么回字的四种写法”

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,想在柜上写字,见我毫不热心,便又叹一口气,显出极惋惜的样子。

我想,讨饭一样的人,也配考我么?

这都是鲁迅的自嘲


还爱和辩论 被人打断腿 这段就是说 都这么可怜了 还和人辩论

孔乙己一到店,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,有的叫道,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!”他不回答,对柜里说,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便排出九文大钱。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,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孔乙己睁大眼睛说,“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……”“什么清白?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,吊着打。”孔乙己便涨红了脸,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,争辩道,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窃书!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接连便是难懂的话,什么“君子固穷⑻”,什么“者乎”之类,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: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。


这段是说 喝了杯酒 用手走出去

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,放在我手里,见他满手是泥,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。不一会,他喝完酒,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,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。


对着看 基本就是鲁迅本人的真实写照



对这篇文章 我觉的语文书的解读 不是很正确


这是鲁迅写的孔乙己 只是感慨下 鲁迅

编辑于 2021-10-05 18:20

现代编辑家、散文家孙伏园先生,既是鲁迅的学生,也是鲁迅的朋友。他曾经问过鲁迅,在他所作的小说里,自己最喜欢哪一篇,鲁迅说是《孔乙己》。

鲁迅先生曾亲自将《孔乙己》译成日文,以应日文杂志的索稿者。

至于为什么喜欢《孔乙己》,鲁迅当年曾经对孙伏园说过一些意见,他用自己的小说集《呐喊》中另一篇作品《药》来做对比。

《药》也是一面描写社会,一面描写个人,我们读完以后,觉得社会所犯的是弥天大罪,个人所得的却是无限同情,但是鲁迅先生自己,并不喜欢如此。

孙伏园讲到:

他常用四个绍兴字来形容《药》一类的作品,这四个绍兴字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法,姑且写作“气急虺馈”,意思是“从容不迫”的反面,音读近于“气急海颓”。

《药》的主人公是革命先烈,他的苦难是国家民族命运所系,而《孔乙己》的主人公只是一个无关大局的平凡的苦人,作者不用像写《药》那样的“气急虺馈”,也还是能写出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。

鲁迅先生喜欢《孔乙己》,大概正是在于此,能比较“从容不迫”地达到文章的写作目的。

1、上大人孔乙己

像鲁迅的其他一些小说一样,孔乙己这个名字也是被模糊化设计的。

想来,不采用具象化的人名,一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二是模糊的人物便可以代表广泛的群体,而不会孤立地指向某位个人。

因为他姓孔,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“上大人孔乙己”这半懂不懂的话里,替他取下一个绰号,叫作孔乙己。

上学的时候不求甚解,没有研究过“上大人孔乙己”在描红纸上究竟是怎样一种情形,最近开始大量阅读鲁迅的文字,才对这件事情重新提起了兴趣。

于是就去网上搜了一下,各种描红字帖颇多,但是我想看的带着“孔乙己”三个字的描红纸却极少,几乎找不到。后来终于在孔夫子旧书网上看到这种描红纸,虽然不见得和《孔乙己》中描述的是一样的东西,但应该也差不了太多。

描红纸:上大人孔乙己

爱屋及乌的我,当时挺想拥有这样一张描红纸的,但是旧书网上像这样的一张描红纸要价五六百——卖家显然是当做“古董”来出售的。


2、看不见的阵营

《孔乙己》短小精悍,全文算上标点一共就2200多字,同时在空间上,几乎所有人物的活动都被浓缩在了一个小小的咸亨酒店里。

但即便是这小小的咸亨酒店,也在鲁迅的笔下,被划分成了好几个不同的阵营。

掌柜和伙计——柜台里的这个阵营,仿佛一个“引力场”,将所有阵营的人聚拢在一起。

短衣帮——明显处于下层地位,要了酒也只能靠柜外站着喝。

穿长衫的——上层阶级,可以踱进隔壁的房子里,要酒要菜,坐下慢慢喝。

孔乙己——上面三个阵营之外的一个单独的存在,是“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”。

多读了几遍《孔乙己》后,我发现只从空间上这么划分阵营,似乎并不妥当。

掌柜和伙计虽然同在柜台里,但是掌柜在对待孔乙己的态度上,显然和短衣帮是一样的。至于伙计“我”,对于孔乙己,则是觉得“又好笑,又不耐烦”,但“我”又是作为第一视角来讲述事情的,既在阵营内,也在阵营外。

还有里屋穿长衫的——小说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一个穿长衫的人,鲁迅对于穿长衫人物的描写也只有寥寥数语——正是屋子外面的喧闹,才衬托出屋里这个阵营的神秘和冷漠。

3、长衫和之乎者也

孔乙己刚出场的时候,就已经显出了自己的与众不同,他是“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”,同样是站在柜台外面喝酒,而长衫,是将他与短衣帮区别开来的主要道具。

孔乙己身上的长衫,不仅仅是一件遮蔽身体的衣服,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,除此之外,满口“之乎者也”也是孔乙己在这帮人中间的专利。

其实穿长衫的并不只有孔乙己一个人,里屋穿长衫的顾客,鲁迅没有让我们看到,挡住我们视线的,也许不仅仅是一个门帘子。

而穿着长衫,嘴里说着“之乎者也”,是孔乙己唯一能够坚守的体面,哪怕这件长衫“又脏又破,似乎十多年没有补”,哪怕大家对于“者乎者也”半懂不懂。

这里引用一下孙伏园先生曾经写过的话:

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知识程度,所以他开口便是“之乎者也”,一般顾客连掌柜在内都不懂。
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疏懒习惯,虽然“幸而写得一笔好字,便替人家抄抄书,换一碗饭吃”,但是“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,便是好吃懒做,坐不到几天,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,一齐失踪”。
他没有士大夫阶层的经济背景和处世技术,而仍有士大夫阶层的体面问题,“偶然做些偷窃的事”,却争辩道“窃书不能算偷”,别人打断了腿,还要低声遮掩“跌断,跌,跌……”。


4、小偷和君子

鲁迅笔下的孔乙己,身上有一对鲜明的矛盾之处。

孔乙己“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”,他替人抄书,却连人带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,后来竟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——他身上有一种好吃懒做的“坏脾气”。

然而在咸亨酒店里,据小伙计“我”的观察,孔乙己“品行却比别人都好,就是从不拖欠;虽然间或没有现钱,暂时记在粉板上,但不出一月,定然还清”。

所以,孔乙己一面是个好吃懒做的“小偷”,一面又是个诚实守信的“君子”。

但是细想一下,却又奇怪得很,孔乙己所谓偷的东西,净是一些书籍纸张笔墨砚台之类,其实值不了多少钱的,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孔乙己困顿的处境,那他为什么还要去偷这些东西呢?

这里就有点意思了。

丁举人之类,比孔乙己多的是什么?是金钱和权力。

他们能压迫和驱使孔乙己之类靠的是什么?也是金钱和权力。

这和他们所拥有的书籍没有关系,书籍只是维持他们身份的一个遮掩和幌子。相比之下,作为读书人的孔乙己来说,书籍所代表的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,自己反而没有,这恐怕是他内心深处不能忍受的。

孔乙己选择把丁举人这类人的书偷过来,表面上是偷窃行为,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愚笨的向权威挑战的行为——偷走的是书,扯下的是“穿长衫者”的遮羞布。

但是结果我们知道了,权威不是那么容易被推倒的,遮羞布没有扯下来,孔乙己的腿却被打断了,最后“大约的确死了”。


5、凉薄的看客

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——这应该是对《孔乙己》这篇小说的主旨公认的最核心的理解了。

“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,可是没有他,别人也便这么过。”

孔乙己的偷书和满嘴的“之乎者也”,让短衣帮一阵阵哄笑,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;掌柜听说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,也只是因为好奇而一遍遍追问“后来怎么样?”“后来呢?”“打折了怎样呢?”;就是小伙计“我”,也时常附和着笑——孔乙己之于所有看客,说不清是什么,但至少是消遣和谈资的“笑料”。

对于中国式看客的冷漠和凉薄,大概始于鲁迅在日本留学时候的“幻灯片”事件。

有一回,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,一个绑在中间,许多站在左右,一样是强壮的体格,而显出麻木的神情。据解说,则绑着的是替俄国做了军事上的侦探,正要被日军砍下头颅来示众,而围着的便是来赏鉴这示众的盛举的人们。

此后,鲁迅在多篇作品中,均不费笔墨地刻画了各种各样看客的形象。比如《药》里,在古轩亭口一大群人围观夏瑜就义的场面;比如《阿Q正传》里,阿Q被绑赴刑场的游街景象;比如《示众》里,在首善之区的西成一条马路上聚众围观犯人的场面。


6、套娃的镜头

北大的钱理群教授,曾经在《鲁迅作品十五讲》里面提到了《孔乙己》的叙述手法,即小说中的所有人,既是看客,也是被看者,甚至从小说中人到读者自己,一环又一环,镜头感十足——

首先是看客的视角,他们所呈现出来的态度和反应,是真的把孔乙己当作一出“戏”来看的。

其次是小伙计“我”的视角,通过我的叙述,掌柜和众人立马有了“被看者”的身份,此时,“被看者”孔乙己以及“看客”同时成为了我观察和描写的对象。

然后是作者的视角,在作者眼里,小伙计在和掌柜、短衣帮、孔乙己接触的过程中,逐渐由一个不相干的旁观者,成为了“看客”中的一员。

最后是读者的视角,我们读者自己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,从有距离的旁观,到靠拢式的对作者的认同,从孔乙己的可笑中,发现了内在的悲剧,甚至于引起了更深度的思考。


基于以上这些,

我愿意把“孔乙己”看作鲁迅小说里最“活”的一个形象,尽管他最后“死”了。


再说点题外话。

科举,从隋炀帝时开始至清末1905年废止,经历了一千二百余年的的时间。

孔乙己,正是“科举背景”下的一个悲剧性的小人物。

虽然站在近代的高点向后看去,人们对于科举制度大多持批判的态度,但不得不说,在古代社会里,科举仍然是底部阶层人士完成身份跃迁、实现自我价值最靠谱甚至是唯一的途径了。

1977年恢复高考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,每一年都有一个时刻,全国成千上万的学子奔赴考场,去检验自己一个阶段的学习成果,同时也完成自己的一次重要的身份转换。

但是,高考一路前行,有肯定和追随,也有反对和诟病。

此起彼伏的辅导班占据了过多的社会资源,竞争的压力又将一个个花季少年搞得身心俱疲,这些年因为类似衡水模式的教学,让人们开始认真思考“素质教育”“高分低能”、“高考内卷”这样严肃的话题。

说实话,我本人对高考的感受是比较复杂的,作为一个不聪明的学生,高考且复读之后,我始终觉得,为了让这个升学事件看起来更“体面”一些,我那些不限于时间和努力的付出,或许,有一点得不偿失。

但是,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来都是在曲折中进行的。高考,对于我们来说,或许仍然是目前阶段符合国体国情和个人生存、比较好的甚至是最智慧的方式了。

多年后,如果高考被一种更合理、更先进的模式所替代,那时的人们会怎么评价高考呢?

这是我所好奇的。

编辑于 2021-10-05 21:06

中国人多恨多么看不上孔子啊。孔乙己就是孔子的缩影啊。中国人其实不学无术啊,不爱学习啊。

编辑于 2017-11-17 21:44

读书让我不满于现状,但又无力改变现状。

如果我没有上过大学,那我一定会心安理得的去进厂拧螺丝。可是,没有如果。

他进厂拧螺丝了么?没有!他住老婆家躺平了,让老婆和孩子生活在饥寒交迫中,没钱就找富二代朋友要,因为他脱不下代表受过教育的长衫!

他总是键政批评政府,总是盯着社会的阴暗面,总是传播负能量,总是在报纸上阴阳怪气诋毁自己所在的国家!郭继承老师最反感这样的青年了,你为什么报道这些?你居心何在?

把祖师爷和徒子徒孙们的训诫放在一起,有种难以言喻的喜剧荒诞感,形成了跨越时空的讽刺,充满了后现代主义对现实的批判性。

发布于 2023-03-22 16:03

穷人家的孩子偷书读,

富人家的孩子出国留学读书。

这就是命运。

我并没有觉得孔乙己可笑。

只是觉得一出生,人的命运大多可以判定什么阶层了。

读书只是穷人为了致富的一个方式

发布于 2020-04-11 03:43